各相关单位:
坪山区2020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含支持产业发展类、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类、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类、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类资助)已经启动,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查询了解政策条款、申报要求、所需材料并进行申报。现就2020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8〕9号)、《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5号)、《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14号)、《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9〕2号)、《深圳市坪山区促进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9号)、《深圳市坪山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扶持细则》(深坪经促规〔2019〕1号)。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
1.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至8月31日17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至9月4日17时(工作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地点
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申报受理网址
http://zhjf.szpsq.org.cn/company/#/home(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详见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0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五、咨询答疑
(一)咨询电话:0755-28226097、89364853;品牌质量创优项目咨询电话:0755-8936903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书面材料受理咨询电话:15871806648、13267016354(仅限书面材料受理期间使用);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7620441597 邓工。
(二)咨询QQ群:991965377、745521106、652901663、278599552(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政策咨询群)。
已在群内成员请勿重复加入。
六、其他事项
(一)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专项资助不在本批申报受理范围内,具体申报时间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二)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申报企业资助资金分成等情况,一经核实将取消相关企业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特此通知。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3日